日前,山东省大数据局下发《关于公布首批山东省大数据培训基地名单的通知》,确定山东科技大学等29家单位为首批山东省大数据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等63家单位为首批山东省大数据人才实践基地。有效期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为建立健全大数据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大数据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加大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大数据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数字〔2020〕12号)要求,省大数据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首批山东省大数据培训基地申报遴选工作。
通知要求,被确定为大数据培训基地的单位,要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精品课程研发力度,积极承担全省大数据人才培养培训、教学实践实训、知识普及等任务,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当年培训工作开展情况。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开展现场考核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撤销大数据培训基地称号并予以摘牌。
(转载自鲁网 通讯员: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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