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5-05-05 20:48 430 山科新闻网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山东科技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至上、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质量为先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博士生导师和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高的教授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成员7,其中至少有3名博导。复试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方案、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提出本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

三、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生招生包括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等三种方式。硕博连读招生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本硕博转段)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山科大发[2020]4号)及我院实施细则执行。普通招考方式按本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四、考试形式

博士招生考试工作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均采取现场考试方式。

(一)初试

初试工作由学校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初试内容分为三个单元:外国语科目、专业基础课科目及专业课科目,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具体安排如下:

5月10  8:30-11:30  外国语考试

5月10  14:00-17:00  专业基础课考试

5月11  8:30-11:30  专业课考试

二)复试

1复试资格

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各专业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2、专业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申请-考核”制复试时间:5月82:30采用线上形式线上腾讯会议647 965 523

2普通招考复试时间:5月122:30,地点:J13-220会议室。

3复试方法、程序及分值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心理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左右。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本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跨语言交际的能力,满分为50分。

3)专业复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生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由评委现场独立评分,成绩计算采取“截尾平均数”计算方式。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造诣、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特别是科研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考查,满分为15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心理测试等,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总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工作小组安排秘书专门负责考生专业复试记录和成绩统计,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情况表》。

五、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招生人数16取时学院将根据学校实际下达的计划和生源情况作适量调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收定向就业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卓越工程师学院及上级批复的专项招生计划可适当放宽定向就业人数比例。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察及心理测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学院按专业、报考类别、专项计划等分别进行排序依据学院复试方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5

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学院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1)×0.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5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和类别分别进行排序后,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学院复试方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按专业确定拟录取名单。

4)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少、导师数量多的实际情况,学院制定招生导师条件,并优先保证高层次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招生需求。

5)学校将调取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6)学院已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连同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情况表》于5月16日前报研究生院。

7)同一排序规则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等。

3、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学校审核,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其他问题

1、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采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综合对比有关数据库(如考生报考照片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我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博士生招生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管理。

4、博士生招生全程录音录像。评委评分表、复试音像材料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5、博士生招生工作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初试成绩有异议的,应于初试成绩公布当日向学校研招办提出书面复议申请;对复试录取过程或结果有异议的,应于复试结果公布2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和学院皆不受理。申请复议或投诉,必须陈述事实及依据,严禁无中生有、蓄意诬陷。

6、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7、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若发现替考、冒名顶替、报名材料造假或其他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严格回避制度,本年度如有近亲属参加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含学校、学院领导小组成员、复试小组成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博士生招生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监督复议

        对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126  倪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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