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2-05-13 11:38 6813 山科新闻网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和《山东科技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人才选拔,坚持“健康第一、科学选拔、公平至上、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

2.成立以学科负责人为组长,博士生导师和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和外语水平高的教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7,其中至少有3名博导。复试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方案、制定复试成绩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记录、给出复试成绩和评语、提出本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3.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上级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防疫物资、模拟演练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三、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生招生包括硕博连读(含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等三种方式。硕博连读招生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含本硕博转段)工作的通知》执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山科大发[2020]4号)及我院实施细则执行。普通招考方式按本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复试细则

1复试资格

我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各专业按照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2复试形式

复试选用教育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根据研究生学院安排的时间,516日下午4:00,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模拟演练。复试录取期间,考生一律不准到校,违规者直接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专业复试时间安排

时间:5月17日8:30开始。

4复试方法、程序及分值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核,体检等环节。每位考生面试时间30分钟左右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由本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听力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跨语言交际的能力,满分为50分。

3)专业复试由学院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复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考生回答面试小组提出的问题,由面试小组评委现场独立评分,成绩计算采取“截尾平均数”计算方式。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学术造诣、培养潜质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满分为15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素质考核等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不计入总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小组安排秘书专门负责考生专业复试记录和成绩统计,并填写《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成绩及情况表》。

7)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00分。

五、录取工作

1、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网址: http://yjsy.sdust.edu.cn/tongzhigonggao/4361.html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整不同类型的招生人数。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成绩/3)×(1-复试权重)+[(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专业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

(注:复试权重为0.5)

3)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专业进行排序后,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院复试方案,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决定拟录取名单。

4)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少、导师数量多的实际情况,学院应制定招生导师条件,并优先保证高层次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招生需求。

5)学校将调取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人事档案材料者,取消录取资格。

6)学院已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后连同考生的《复试成绩及情况表》于5月18日前报研究生院。

7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成绩、初试成绩中的外语成绩、专业基础课成绩等

3、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学校审核,按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其他问题

1、按照《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在复试时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以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2、博士生招生全程录音录像。评委评分表、复试音像材料交学校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我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博士生招生工作,并加强人员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过程管理。

4、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完成考试的,不予补考;因特殊原因,如网络卡顿、网络长时间中断、通信设备软硬件故障、因故停电等,学院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视情况进行处理。

5、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后按要求提交,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性和考试过程诚信。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7、博士研究生新生入校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加大创新型人才选拔力度和对国家紧缺的相关专业领域、承担国家原始性创新和高技术研究前沿领域的创新基地、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给予支持的相关政策,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要把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博士生选拔评价的重要因素,对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9、严格回避制度,本年度如有近亲属参加考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不得参加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参与博士生招生的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复试过程中,做好复试会议室的室内通风、消毒,复试教师佩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距离就坐,做好防护

七、监督复议

    对复试工作过程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32-86057126  倪老师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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